全区市场主体2020年度公示工作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。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金山区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,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依法履行年报义务,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上海)(sh.gsxt.gov.cn)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。
全区市场主体2020年度公示工作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启动。凡在2020年12月31日前在金山区登记注册的市场主体,包括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、农民专业合作社、个体工商户、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依法履行年报义务,在2021年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上海)(sh.gsxt.gov.cn)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。
01
年报在线填报时间
企业、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时间为:2021年1月1日至6月30日。
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年报时间为: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。
年丨报丨知丨识丨你丨知丨道
02
年报公示对象
1 企业: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法人企业和非法人企业,包括有限责任公司、股份有限公司、非公司企业法人、合伙企业、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,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(地区)企业,以及其他经济组织。
2 农民专业合作社: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。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不参加年度报告。
3 个体工商户: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,选择通过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年度报告的个体工商户。
4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:2020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外国(地区)企业常驻代表机构。
年丨报丨知丨识丨你丨知丨道
03
年报填报流程
第一步:市场主体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上海)(sh.gsxt.gov.cn)用户登录界面,操作如图:
第二步:市场主体凭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填报年报。无法下载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也可以使用有效的法人一证通登录。
第三步:登录后,点击左上角“年度报告填写”,逐项填写并保存,注意选择“公示”或者“不公示”。
第四步:依次填写企业基本信息、网站或网址信息、资产状况信息、对外投资信息、党建信息、社保信息、特种设备信息等。
第五步: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将继续实施与商务、外汇管理、社保、统计和海关相关事项的合并年报。为贯彻落实《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28号),“大型企业应当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、金额等信息纳入企业年度报告,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”。自2020年度年报开始,大型企业要将上述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填报并公示。
第六步:预览并公示。年报内容填写准确、完整后务必点击最后“提交并公示”,否则不能完成年报。